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

主旨: 有關本部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本部規劃於115-117年期間,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下稱本計畫),透過科普教育、競賽等形式,融入無人機各類應用,增進基礎知能及遠距人機協作能力,並強化實務訓練課程,培育產業人才。
二、 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補助對象及執行單位:
1、 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中大學及專案輔導學校。
2、 執行單位得為院、系、科或校內之常設單位,且計畫執行單位於獲補助期間不得停招。但經本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 補助類型及經費基準:
1、 無人機競賽及推廣活動:
(1) 補助目的:為引導學生認識及接觸無人機,透過科普教育、競賽等形式融入無人機各類應用,增進學生對於無人機基礎知能。
(2) 補助上限: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每年最高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校內推廣活動:每年最高200萬元。
(3) 申請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計畫內容應包括以下工作:
甲、主辦本部無人機足球賽分區賽。
乙、建置符合FAI 9A-A規範的5x5無人機足球場域。
丙、購置12顆以上40公分無人機足球(含遙控器)。
2、 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
(1) 補助目的:對應產業研發、應用技術需求補助學校購置無人機教學資源,包括應用軟體、通訊模組系統等;學校得採購業界廣泛使用機型如展演、測繪、監控、噴灑及運輸等各類用途機型及載具創新設計。
(2) 由學校提報人才培育規劃包括無人機應用情境、課程規劃、設備或考照練習之相關需求。
(3) 補助上限:每年最高1,000萬元。
3、 另申請內容符合以下各項目者,於計畫審查時將酌予加分:
(1) 學校申請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計畫書內容明列舉辦本部無人機足球分區賽,且同時申請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針對區域型競賽及推廣活動將酌予加分。
(2) 自行開發或使用「非紅供應鏈」之25公斤級以上無人機者。
(3) 自行開發最大起飛重量在5公斤以上定翼機(含VTOL,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不包括航空模型。
(三) 計畫期程:
1、 自本部核定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採分年核定補助方式。
2、 學校可依規劃申請1年期計畫或多年期計畫。
三、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止,請依限函送公文及計畫書正本1份至本部,另公文副本及計畫書影本4份(含電子檔1份),函送至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 115年度預算尚在審議中,115年度所需經費如經立法院刪減,本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五、 計畫申請諮詢請洽本部無人機教育推廣辦公室,蕭先生07-6011-000分機31492 、連小姐07-6011-000分機31493。
六、 檢送115年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無人機競賽推廣及技術應用人才培育計畫徵件須知及計畫申請書各1份。